211 疯了-《迫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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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
处理完货款的事情,我已经在这个小城耽搁了三天了。
终于一切都办妥了。
我联系了春桃,告诉她随时注意物流的信息。
而我,则是打算买点当地的特产,就返回了。
出门一趟,总是要买点当地的特产带回去的。
之前我一个人,想送都没人可送。
但现在,我在省城已经有很多的朋友了。
总是表示一下心意。
虽然出门买的特产,十个有九个都是没用的,都是当地人不稀罕的。
但还有那么一句话,千里送鹅毛,礼轻情意重。
东西不东西的,倒是其次。
关键是一份出门在外,朋友还记挂在心里的心意。
……
我来到了是这里的小商品市场。
我自己就是做服装生意的,当然不会再买什么衣服回去。
工艺品便宜的没意思,贵的假货多,我又分辨不出,所以思来想去,还是买点吃的回去最为合算。
这里有一种风干牛肉很是出名,又香又嫩,口感很好。
我买了十几包。
店家很贴心,是可以发快递的,于是我就写好了邮寄地址。
同样是让春桃签收。
做完了这些,我扭头回去。
却看到后面一个女孩很惊喜地喊了一声:“阿喜?你是阿喜么?”
我看着面前这个女孩。
开始也有些不敢认,但最终还是认了出了。
“金兰?”
“是啊,是我,我没想到,居然在这里遇到你了!我们有多久没见了啊?”我很高兴。
“是啊,得有快十年了呢!”她一样很感慨。
我们一起握起了手,显得很是亲热。
就差要当街跳舞了。
……
金兰,我小时候唯一的朋友。
虽然我们不过才相处了不到一年的时间。
但这不妨碍,我们都把对方当成了自己的知己,都会把最隐秘的心事告诉对方。
因为我们有着相似的遭遇。
都是重男轻女的受害者。
我的家庭生活自不必说。
而金兰的童年,也充满了苦涩。
金兰是我10岁的时候,从城里搬到我们村里的。
说是村长的远房亲戚。
金兰,也到了我们村上的小学读书。
那个年头,农村人都是羡慕城里人的。
觉得城里人真好。
城里人不用在太阳底下种地。
不用挥汗如雨土里刨食。
城里人吃得好,穿得好,住楼房。
楼上楼下,电灯电话。
还可以在自己家里面上厕所。
说上厕所不用茅房,用抽水马桶。
当时很多村里的老人还在议论,这城里人哪都好,但要是在屋里面拉屎,那得多臭啊?
总之,在农村人的心中,城里就像是天堂,像是世外桃源一样。
农村人都想进城。
谁家的孩子要是考上中专,取得了城市户口,那简直就是光宗耀祖。光耀门楣的事情。
要开酒席,放鞭炮的。
甚至是谁家的姑娘到城里当小保姆,过年的时候用挣的钱买了一台大彩电回来,也都是四邻八舍羡慕的对象。
说你家闺女真有出息。
没白养。
因此,农村人都纷纷进城打工。
但城里人会主动搬到农村来住,就真的是一件很稀奇的事情。
于是金兰到了我们小学,马上就成了最受关注的孩子。
她的衣服很漂亮。
她还有公主裙呢。
她的橡皮不但是彩色的,还有味道呢。
她还带过很多我们在农村绝对没见过的零食。
像是巧克力。
天啊,世界上怎么还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?
虽然我们只是看着金兰吃。
我们自己没有品尝到。
但光是闻那种味道,就已经让人陶醉了。
所以班级里的孩子,总是喜欢在课间的时候,围着金兰问东问西。
问在城里面的事情。
问你坐过飞机么?
你去过游乐园么?
你见过外国人么?
你吃过肯德基和麦当劳么?
肯德基是不是一种鸡肉的名字?
诸如此类的问题。
然后就是流着口水,看金兰那些漂亮的零食。
但金兰的性格却很自我。
甚至说很孤僻。
她不喜欢和人聊天,对所有的问题都是拒绝回答。
也从不肯把自己的零食分给别人。
一个人上学放学。
班上的孩子们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。
城里的孩子,就应该这么高傲不是么?
就应该看不起我们。
仿佛,金兰拥有优越的特权。
这才是城里人该有的样子。
如果金兰和颜悦色,和我们天天打成一片,在土里滚,那反倒是不对了。
金兰,就是我们那些农村孩子心中的小公主。
对了,补充一个很关键的问题。
金兰不是和父母一起来农村的。
是和她的叔叔和婶子。
据说,金兰的父母都在外地工作,所以金兰从小就被叔叔和婶子带着抚养。
那时候,我还很羡慕金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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